我们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也是跟戏剧一样的,一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父母,但是,当父母因意外或者其他原因去世,孩子就失去了监护人,此时,监护人的顺序就有所改变了,那么,法定监护人有先后顺序吗?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?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,请大家阅读。
一、法定监护人有先后顺序吗
1、法定监护人有顺序先后,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,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,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:
(1)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
(2)兄、姐。
2、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:
(1)配偶;
(2)父母;
(3)成年子女;
(4)其他近亲属。此处其他近亲属,指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
二、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
法定监护人的设立,依其方式,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、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。
(一)当然设立,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。
(二)协议设立,可分四种情况:
1、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,经其协议,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。
2、经各顺序人协议,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。
3、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,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。
4、经各顺序人协议,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。
(三)公权力指定设立,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。其要件为:
1、须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立程序产生监护人,尤其对于何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。
2、须由主管组织指定。关于主管组织,民法典规定是未成年人父、母所在单位(当父母不在同一单位时,则有两个有资格指定的机关),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(村)民委员会。在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时,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,或者住所地的居(村)民委员会。
以上相关内容介绍,看了文中内容,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,依次是祖父母、兄弟姐妹,在法律允许下做好监护人。遇到此类纠纷也懂得怎么做了吗?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,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,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。